古交市人民政府主要職責
(一)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,組織起草或審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。
(二)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,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。
(三)研究審查市政府部門和區、縣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,提出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。
(四)監督檢查國務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、市政府會議決定和市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的執行情況,并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。
(五)負責市人大的書面意見和市政府系統承辦的CPPCC提案的監督工作。
(六)根據各時期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要求,組織調查研究,掌握信息,反映情況,提出建議。
(七)負責與市政府各部門和區縣政府的聯系,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和區縣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。
(八)督促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,并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,做好協調和化解不穩定因素的工作。
(九)負責市政府綜合值班室的工作,指導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。
(十)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,履行應急、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。組織應急預案體系建設,協助市領導處理重大突發公共事件。
(十一)組織、協調和管理市政府系統的全市性大型活動。
(十二)推進、指導、協調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
(十三)會同有關部門推進、指導、協調和監督全市電子政務工作;負責市政府辦公信息系統的建設、應用和管理。
(十四)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